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解读:税收减免篇(二)

来源: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志云  2022年05月19日 09:08

日前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发布了《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县稳企惠企政策汇编》

包含了税收减免、金融信贷

社保就业、产业扶持等稳企惠企政策

微信公众号“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微发布”

将陆续对各篇章政策进行解读

今天继续为大家带来


税收减免篇(二)

13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办理要件:申报享受,无办理要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

办理流程:申报时选择优惠政策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明雪,55165008。

14

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办理要件:申报享受,无办理要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流程:申报时选择优惠政策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明雪,55165008。

15

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办理要件:申报享受,无办理要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房产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流程:申报时选择优惠政策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明雪,55165008。

16

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办理要件:申报享受,无办理要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流程:申报时选择优惠政策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明雪,55165008。

17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渝财规〔2022〕1号)。

办理要件: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18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即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办理要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19

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税

政策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0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实物免征个税

政策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办理要件:留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1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留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2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办理要件: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1)扣缴义务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2)自行申报纳税。员工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款。(3)报送有关资料。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应在股票期权计划实施之前,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方案、股票期权协议书、授权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员工行权之前,将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4)扣缴义务人和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在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认购的股票情况(包括种类、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3

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4

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办理要件:留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

办理流程:外籍个人如选择享受津补贴免税政策,应及时将该信息告知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申报时,要依法如实填报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再办理扣缴申报。外籍居民个人在扣缴阶段未享受该政策的,可以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补充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5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任期奖励的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办理要件: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6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政策内容: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额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

办理要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办理流程: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7

放宽初创型科技企业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办理要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2019年1月1日前两年内及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2019年1月1日前两年内及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5000万);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28

延续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办理要件:申报享受,无办理要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原值、承担商品储备业务情况、储备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办理流程:申报时选择优惠政策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二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明雪,55165008。

29

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政策内容:《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办理要件: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自行判别享受。

办理流程: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是否符合缓税条件由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税务机关实施事后风险核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30

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2022年第2号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重庆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渝发改工业〔2022〕444号)。

办理要求: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自行判别享受。

办理流程:(1)制造业中型企业在2022年3月、4月、5月、6月、7月申报期结束前,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含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同)或办税服务厅依法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2号公告规定各项税费金额50%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缴的,在该界面填写理由,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确认缓缴的,界面跳转进入缴款界面并缴纳应缴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实行简易申报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无需确认,2022年3月、4月、5月、6月、7月暂不划扣其应缴纳的规定范围内税费,自动延缓缴纳6个月。(3)若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相关税费,在2022年4月、7月申报期结束前依法申报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相关税费后,确认是否延缓缴纳,操作流程同按月度申报的纳税人。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炫宏,55161657。

31

小规模纳税人“两费”减征

政策内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办理要求:申报表(填报销售额或营业额)。

办理流程:申报时选择优惠政策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社保非税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鲁琳,55165006。

32

对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增值税免征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2号)。

办理要求: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办理流程: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33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

政策内容:(1)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3)纳税人从事“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 (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办理要求: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选择适用免税政策或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应满足《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办理流程:选择免税的,直接申报享受;选择即征即退的应先备案,在申报后申请退税。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34

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

政策内容: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业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10%减征;广告业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政策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财综〔2019〕23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系统自动减免。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社保非税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鲁琳,55165006。

35

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政策内容: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来源:《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办理要件:无。

办理流程: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后,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县税务局税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向潘,55161063。

我们将陆续为大家解读政策内容

广大市民朋友

也可以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原文

图片

宝坪镇:山野桃花始盛开 如云似霞醉游人

高阳:李花满山开 花香游人来

赏花游玩好去处~云安梨花节,你去了吗?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垂丝海棠正值花期,赏花趁早!

在betway必威体育官网,有一种春天叫玉兰花开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花海汉服秀 亲子绘画游 共度妇女节

···今日要闻

···推荐视频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新闻 03月27日

···今日报纸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报第20200806期

s

···网站专题

···广告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 2008- yunyangwang.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渝ICP备15011569号-2
网络举报APP下载 | 电话举报号码:12377 | 国家邮箱举报地址:jubao@china.org.cn | 渝公安网备50023502000148号